首页 协会介绍 行业概况 专家专栏 协会动态 行业动态 新品展示 专题论坛 佳作鉴赏 联系我们
 
 
--行业动态--
·三金八银九铜‖第四届福建省工
·珍品鉴赏||“福艺杯”获奖作
·首届山茶花消费节·福建(龙岩
·行业动态 | 中国礼品业历任
·关于推荐福建省工艺美术珍品(
·最具权威奖•六件
——知名礼品企业——
暂时没有链接
我省小微企业发展再获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6-1-11 17:00:00  新闻来源:  作者:
  

我省小微企业发展再获扶持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年初发布通知,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出的措施包括引导个体工商户向小微企业转型、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在公共服务等方面向小微企业倾斜等。
    引导个体工商户向小微企业转型,鼓励新创办小微企业。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所产生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项目用地。
    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扩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贷款对象范围,将上年末在同一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0万元 (含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业企业纳入补偿的贷款对象范围。支持小微企业发债融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聚区延伸网点和业务,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不断创新金融产品。
    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向小微企业倾斜。到2015年,全省将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争取建成由1个省级枢纽平台、9个设区市综合服务窗口、36个产业集群服务窗口构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各级政府预留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缴纳的所得税由设区市、县(市、区)级财政以“即征即奖”的方式奖励给企业。              (来源:福建日报)


 
 
Copyright @ 2022 fjbga.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福建省商务礼品协会 闽ICP备15021145号-1 技术支持:网兴网络
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42号福建工美大厦六层 邮编:350003 电话/传真:0591-87601256 闽ICP备15021145号-1